被估价企业与参照企业的差异因素可归纳为两个方面,即交易情况和成长性,需对其进行修正,而超正常收益率因素无需修正。
第一,交易情况因素修正。如果参照企业的股票现行交易价格受到特殊因素影响而价格偏离正常价格时,需将其修正到正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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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长性因素修正。被估价企业与参照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品牌、盈利能力及股本等因素差异最终体现在被估价企业与参照企业在成长性方面的差异上。这就要分析被估价企业与参照企业每股收益增长速度以及增长期限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如果参照企业成长性比被估价企业好,那么计算出来的参照企业的市盈率要比被估价企业大,因此,要将参照企业的市盈率往小修正;反之,往大修正。
参照上市公司与被估价企业相比修正因素的差异,一般把被估价企业作为正常情况, 得分为100分且作为分子;而参照企业比较得分作为分母。如果参照企业好于或高于被估价企业,则参照企业因素得分将大于100分;反之小于100分。
被估价企业的每股收益EPS的确定也可按参照企业每股收益的确定方法确定。另外由于每股价格是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因此每股收益应是净利润扣除优先股股利后的普通股股票的每股净利润,这样评估结果是被估价企业的普通股价值,如果被估价企业没有优先股,则评估结果也就是被估价企业的权益价值。
市盈率法评估企业价值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因此在价值评估实务中应用广泛。但缺点是误差较大、如果能选参照企业并仔细修正差异因素,市盈率法就能扬长避短为价值评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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