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式卖出法则”主要应用于短线操作的卖出,比如“操盘线向上翻转信号”的卖出控制。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制定短线操作的止损位,一般建议最多5%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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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入后股价下跌:
1、如果按操盘线买入后,股价下跌,若股价已经下跌5%而操盘线依然没有发出卖出信号,选择止损出局,最多亏损5%。
2、如果买入后,股价下跌不到5%已经发出卖出信号,则立即卖出止损。
上述两种亏损最大幅度不会超过5%。
二、买入后股价上涨:
1、若买入后股价上涨,首先设定止赢目标为3%,即第一赢利目标,这里说的并不是到3%就卖出。
2、若股价涨幅超过3%,立刻设定第二个盈利目标,在3%基础上增加2%,即总盈利目标为5%。若股价没有涨到5%又跌下去,第一个赢利目标为其止赢位。
3、若股价涨幅超过5%,继续设定第三个盈利目标,即在5%的基础上增加3%,即总盈利目标8%。若股价没有涨到8%又跌下去,第二个赢利目标为其止赢位。
4、如此循环往复,每次台阶盈利目标递增顺序为3%、2%。
5、假如股价已经涨幅超过8%,那么此时的预期目标应该为10%,但如果股价涨幅达不到10%开始回落,一旦跌破8%,那么8%就是它的止赢位,应立刻卖出止赢位。
以上就是论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浙江东方集团丨短线炒股的卖出法则主要有哪些,很多股民在了解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问题欢迎关注论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