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通过境内外券商买卖沪市B股操作上有何不同
按照不同的委托途径,境内外券商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以下分别阐述:
(一)投资者通过境内券商委托买卖流程
1、接单:投资者在B股交易柜台获取一式两联的委托单后,详细填列股票名称、数量、价格、买卖、申报时间等,署名后与股东帐户卡、身份证件一起交给B股交易柜台接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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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单:接单员对股东身份以及所需的足额保证金检验无误后,接受委托,并递交报单员。
3、报单员在编制好委托编号(并列明在委托单上)后即报入场内,同时归还投资者底联。
4、回报成交:投资者若欲查询,撤销或改单时,可将底联交予报单员,报单员根据委托编号进行查询或修正。由于B股交易采有T+0回转方式,故成交回报可能直接影响下一笔委托。
5、清算:各B股营业柜台在T+3日与投资者进行清算交割。
(二)无特别席位的海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1、建立代理商关系:选择资信好的境内券商建立B股买卖代理关系,与之签订协议后,将所需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待审核批准后,海外代理商即可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结算会员资格,等获准后,即可开始进行B股代理买卖。
2、接单:按双方协议中商定,由双方指定的交易员进行委托买卖。境外交易员接海外投资者指令后,即用电话、传真或电传方式通知境内交易员,境内交易员在核准无误并留记录后即刻报入场内。
3、报单:境内交易员在报单入场时,同样需要编制申请编号,同时还须将境外券商的结算会员代码告知场内交易员。
4、回报成交:一旦场内有委托成交,必须即刻告知海外代理券商,以便通知其投资者。
5、核单:当日下午收市以后,即检查该券商所有成交情况,核对无误后,口头确认当日成交。
6、成交确认,境内券商与海外代理商明确佣金分成。
(三)有特别席位之境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1、建立代理商关系:同(二)
2、建立特别席位关系:当境外代理商委托成交金额达到一定量后一般会要求启用特别席位,即以境内券商的名义提出申请,席位实际使用者为海外券商,故称之特别席位。因此,两家公司就席位使用等问题将达成一新的协议。该协议签订及申请特别席位的报告经证交所批准后,该券商即可通过其特别席位,由其聘用的交易员进行报单、输单、核单等正常委托工作。
3、成交确认及佣金分成:当日下午本地券商收到结算公司清算数据后,即发出电传告之成交确认,佣金分成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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